中江县永太镇初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试行)一、指导思想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试行。二、组织机构、职责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