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校卫队的职责2第三章 校卫队员的条件5第四章 校卫队的教育管理5第五章 校卫队的警容风纪7第六章 校卫队员的行为准则7第七章 校卫队的奖励与处罚8第八章 附 则9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卫队管理,全面加强校卫队建设, 提高校卫队素质和战斗力,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校卫队是一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是学院保卫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其宗旨是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第三条校卫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维持校园秩序,担任学校义务消防队员工作。第二章 校卫队的职责第四条 校卫队工作职责1. 校卫队接受学校保卫处的指挥和领导,实行队长负责制,设队一名,副队长一名,组长七名。2. 认真学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3. 发现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发案地区及治案灾害事故现场。4. 担任学校义务消防队员工作,积极参加抢险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