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区综治委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目标任务各校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学院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二、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教育局科室成员及学校部分领导三、党政主要领导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将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