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站镇明德小学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一、校长1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整体安全负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建设平安和谐校园。2学校法人应与教育局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代表学校行政领导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激励机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3作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工作行政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平安。4健全学校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负有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权和指挥权。5履行学校治安责任人职责,落实与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关系和运作机制。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校园安全文化。 二、党支部书记1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和各部门落实安全保卫的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安全责任制奖惩等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