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荔园路一期花化彩化提升工程苗木招标(不含种植)(三次招标)项目编号:闽咨2014货物招标莆 001-2 号答疑纪要招 标 人 : 莆 田 市 城 市 园 林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福 建 省 闽 咨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监督部门:莆田市园林管理局 (盖章)日期:2014 年 4 月 25 日一、答疑更正: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更正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报价的每个苗木品种进行评分。二、评标标准:每个苗木品种都采用以下相同的评标标准。(一)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
2、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招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1、每个苗木品种标准分为 100 分,由招标小组对每个苗木照片及其他因素进行评分,只有每个苗木品种评分达到 80 分(含)以上的,该苗木品种才可进入价格评审阶段,最终每个苗木品种以最低评标价法选定中标方。每个苗木品种评分未达到 80 分,该苗木品种不进入价格分评审。评分细则序号 评审内容优 良 一般 差满分分值1-1根据投标人所投苗木的品种、规格(如胸径、高度、冠幅、分枝、树穴、土球直径等)进行评审(提供相应照片作为评审依
3、据,未提供或参照物不清则按差评定处理)40 30 20 10 401-2根据投标人所投苗木的质量、树形、外观,如生长茂盛,姿态优美,树干健壮,枝条匀称等程度进行评审(按提供相应照片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参照物不清则按差评定处理)40 30 20 10 401-3根据投标人针对苗木生长的特性在出苗圃前的树形完美保留措施及整形修剪实施方案进行评价10 8 6 4 101-4 投标人所投苗木的搬移、运送保护措施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10 8 6 4 10各评委对每个苗木品种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项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 2 位数。2、每个苗木品种评分只有达到 80 分(
4、含)以上的投标人才进入该苗木品种价格评审阶段,每个苗木品种价格评审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报价(即投标人第一次递交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第一次报价,招标人不在组织进行二次报价) ,由招标小组对每个苗木品种评分达到 80 分(含)以上的有效投标人进行价格评审,评审方法即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以提出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作为该苗木品种的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选取该苗木品种评分高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苗木评分都相同的,则采取抽签的办法选一家为该苗木品种的中标候选人。3、本次招标每个苗木品种均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4、本次投标截止时间
5、结束后,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作流标处理。5、经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可继续开标;6、每个苗木品种经招标小组评分后,若只有一家投标人的苗木评分达到 80 分(含)以上的,直接指定为该品种苗木的中标人。三、定标原则: 1、授权荔园路一期花化彩化提升工程苗木招标(不含种植)招标小组直接确定每个苗木品种的中标供应商。四、招标小组组成:莆田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莆田市园林管理局与莆田市城市园林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人员共 7 人组成招标小组。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为准。招 标 人 : 莆 田 市 城 市 园 林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福 建 省 闽 咨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监督部门:莆田市园林局 (盖章)日期: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