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爱国卫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卫生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以沂创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校园环境、教室环境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一、关于校园环境管理规定1全体学生作为学校主体,要自觉维护校园的环境的整洁,爱护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爱惜和保护校园内的绿地、花草、树木等;自觉维护良好秩序,保持楼内肃静,在楼内严禁追跑打闹、喧哗和不宜进行的文体活动。2全体师生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在校内第一次见到老师、来宾、同学要主动问好;离校时要与老师同学道别;要敬长尊师,诚实可信,友爱互助,礼貌谦让。 3各班所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区在每日7: 00前打扫干净。做到:水泥路面无渣土、无废弃物、无痰迹;绿地内、花池内等无废弃物;清扫出的垃圾灰土不要倒进雨水口或下水管口。人人注意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要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习惯。各班值日同学每日对负责的环境卫生区做两次保洁。 4校园内不经学生管理处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张贴宣传品、广告、示意图等。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刻乱写乱画。如损坏公物要及时主动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