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立案,并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查部门限期整改,然后由院消防安全监督部门汇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后销案。 二、各部门自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部门负责立案,及时进行整改后,通知学校保卫处验收销案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部门在接到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部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报告所需整改资金。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本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交校保卫处存档备案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六、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部门负责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七、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若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哈镇中学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