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是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展示师生形象和素质的重要窗口。为了创建整洁、高雅、宁静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品位,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一、分工及责任人 校园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实行“干部牵头,全员参与,全体行动,分工合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明确标准,责任追究和评比考核”的管理办法。各部门负责人为相关区域第一责任人,负责层层分解清洁任务,落实到人,根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指导、督办、检查,并接受校领导的检查、评比、考核。具体分工如下:1、 戚剑奇:全校卫生统筹,并分解到各岗位、各班。2、 曾尚春:男生公寓1-4楼楼道;3、4、5楼内务。3、 张万林:男生公寓5-7楼楼道;6、7楼内务。4、 丁 蓉:女生公寓内务及楼道。5、 黄晓春:公共厕所、饭堂周边、实训楼三四楼。以及劳动工具。6、 张 琪:各功能室、教师办公室、课室。7、 李 璧:公共区域。二、检查与执行 1、检查组成员:戚剑奇、黄晓春、林永婵、李璧。黄晓春任组长。2、发现问题第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