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学校为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遵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要求,建有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原则1、专业适用性。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学校和基地双方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3、相对稳定性。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4、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校、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二、学校职责1、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协助相关系联系、管理实习实训基地,系负责相关专业实习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具体工作。2、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