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报告洪泽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规定,我公司(筹办)拟申请设立以文化培训为主营内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办学宗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通过课外辅导,减轻学生学习负担,让学生在学习中体验快乐,在快乐中收获知识。二、办学目标:通过校外文化培训,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与行为习惯,培养中小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三、办学规模: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60人。四、举办者概况:1、拟办中心名称: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2、拟定办学地址:洪泽区惠民家园34幢1室 邮 编:223100 联系电话:1801515*3、 拟定法定代表人:季*4、 身份证号码:32082919840430*5、拟聘任校长:季* 身份证号码: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