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物资管理制度 学生会物资是学组织的共同财产,为了有效合理的利用校学生会的资源,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加强对物品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以保障校学生会各项活动和工作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学生会物品管理 1、校学生会所有物资归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学生会所有,并由学生会统一管理。本规定适用于校总会的所有办公设备、活动器材、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物品管理应遵照勤俭节约、因时制宜、注重实效、严于管理、便于使用的原则。 2、物品保管(1)每届学生会之初,进行资产交接,前任负责人与现任负责人交接、核实完毕后,在办公室备案,并报主席团。(2)每学期末对校学生会所有物品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建立或更新档案。各部使用物品均要在秘书处登记,各部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3)每月进行一次物品清理,核查物资流失情况。 (4)校学生会各种物品摆放整齐,登记齐全,记载清楚,每月检查一遍,保管完好。校学生会各成员有义务爱惜、整理校学生会的每一件物品。二、公共物品内部使用制度 1、秘书处设专门的物品登记表,记载外借物品及其归还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