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河二中校委会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我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会)。校务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第三条 校务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校务会的主要职责:1、建立和完善校务会工作机制,校务会在校长的领导下行使行政工作的决策指挥权,人事聘任权,教学管理权,财务支配权,资金审批权,行政奖惩权等权限。2、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3、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