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校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初稿) 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中的优秀代表组成,是学生中的核心组织,在学校建设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强服务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工作透明度,严格组织管理,促进学生会干部的素质的提升,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干部队伍,提高学生干部工作效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制定校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制度。 总则 一、校学生会对全体学生干部及各部门实行量化考核,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校学生干部及各部门考核由纪检部负责具体实施、办公室予以协助,主席团负责监督落实。 三、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为每月月底,并在每学期末进行总评。 四、每月月底,对于考核成绩连续三次排在在前三位的部门和个人,分别授予“优秀部门”和“部门之星”流动荣誉称号;每学期末总评时,考核成绩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名内的部门,取消该部门所有人员该年度评优资格;考核成绩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名的个人,直接开除出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