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职教集团校本教材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本教材是体现学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知识载体,是反映学校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准,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条 凡我校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需要编写并由学校组织印刷、出版、发行的教材、实验实训教材(指导书)、声像教材等通称为校本教材。教学辅导资料、习题集等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原则与要求第三条 校本教材的开发与编写应以全面的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职业岗位为主线,结合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充分体现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第四条 校本教材的编写要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理念,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在保证先进性与科学性的基础上应充分体现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五条 教材编写范围(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为尚无出版教材的新开设课程的教材。(二)反映学校重点专业水平、具有学校优势和特色的教材。(三)有出版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符合专业教学要求,需要编写的教材。第六条 书稿要按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