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小学校本教研考核及奖励办法 为了加强教师的教研意识及能力,真正做到教研兴校、教研促教,从而提高教师的教研水平,学校特制定上杭小学校本教研考核及奖励办法。一、校本教研考核内容(1) 教研组长考核内容 (1)自觉参与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科研素质。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有效开展校本教研工作。 (3)组织好师徒结对,切实开展帮扶工作。 (4)根据教研组或课题组的需要进行必要的指导与帮助。 (5)每学期听课达到规定要求。(二)教师教研考核内容 (1)认真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举办的教研培训学习、讲座等活动,形成进行教学反思的习惯,外出学习的教师应做好学习笔记,回校后在相应范围内及时传达。 (2)每次校本教研活动,相关教师要按时参加并积极发言,与同伴互助,共同进步。 (3)教师参加校本教研必须完成以下常规工作 (4)按时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或课题组等校本教研活动,并把研究贯彻落实到课堂 以及其它教育活动中。 (5)主动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及汇报课),按学校要求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