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校本课程管理总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是“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加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为了切实有效地履行课程管理的责权,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提高学校课程的整体质量,促进全体学生主动的发展,提高教师的课程意识,根据纲要的精神,特制定同济初级中学校本课程建设管理制度。一、校本课程的含义(一)校本课程是学校依据教育特点、社会需求和学生实际情况,按照以人为本及素质教育的现代教育理念而自行开发的课程。“校本”的含义:其来自英语“school-base”。大意为“以学校为本”“以学校为基础”。它包含三方面含义:一是为了学校,二是在学校中,三是基于学校。(二)校本课程是通过学校的领导和教师的共同努力,根据学校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充分挖掘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的教育资源,以学校自身力量为主来进行的课程。二、校本课程开设的目的(一)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执行国家的课程文件,确保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的严肃性。(二)结合学校的实际,协调学校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