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玉中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度依据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校长负责制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地推行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法人地位和权责,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校长选拔、任用、考核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健康成长的用人机制,特在本校试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一、指导思想以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为指导,树立“以学校发展”的教育管理理念,构建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规范有序、合理运作的工作机制,强化校长办学的主体责任,落实校长依法自主办学,增强校长的目标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发挥校长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校长专业素质的提高和学校的内涵发展;同时,为区域逐步形成教育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奠定基础。二、实施对象本校在职在岗正职校长与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三、实施原则1、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与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相结合。校长任期年限与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期限同步,为校长逐步形成办学思想,检验改革举措的可行性和促进学校稳步、持续发展创设条件。2、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制度相结合。通过评价对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