堽城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完善我校内部管理体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实行在教办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教办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上级领导的重大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行教办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策。 (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小学教育规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则。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