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明确规定本公司与客户的标准样品、限度样品制作、管理、发放等流程,使样件保持有效性,做为生产比对依据,特制订此规范。2 适用范围厂内所有标准样件、设变样件、缺陷样件(限时样件、限度样件、限量样件等)的签立、使用、及保管。3 职责与权限 3.1品质部 : 标准样件、设变样件、限度样件、限量样件等临时样件的收集、保管、维护。 3.2销售部 : 标准样件、设变样件、缺陷样件的送样(需客户确认的样件)签样确认 3.3工程部:标准样件、设变样件、缺陷样件的确认、签样4 定义4.1标准样品:客户/技术人员对产品外观、尺寸、工艺等要求签立附合规格之样品,生产/检验作为参考或指导性标准。4.2 限度样件:客户/工程技术人员对产品因外观、尺寸、工艺、技术等缺陷面签立放宽充收规格之样品4.3限量样品:客户/工程技术人员对产品外观、尺寸、工艺、技术等缺陷面签立放宽充收规格之样品其有限批次、数量、时段之时效性.5 作业流程 5.1.1标准/工程变更样品的收集、签样:新产品/设变产品首次量产时,需由工程部工程师与质量工程师对首次生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