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1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6433833 上传时间:2021-09-03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1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四棉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一、标本接收 检验科派专人接收标本,检查是否合格并登记、签字:1核对检验单填写是否完整,如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诊断和医生签名、日期等。2核对联号是否相符,检验目的是否清楚。3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4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并在登记本上记录收到时间和送检人并签字。5二门诊送来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者核对、接收,同时两人在登记本上签字、根据送检项目写清楚取报告的时间。二、拒收拒检标本范围(验收标准)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肪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液标本。3、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5、需要特殊处理而未做到的血标本。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7、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联号等不相符者。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三、拒收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