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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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阳西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阳西县环境保护局二一七年十二月1目录总体要求 .1工作目标 .1主要指标 .2一、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一)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详细调查 .2(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3(三)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 .3(四)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4(五)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化建设 .5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6(六)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6(七)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7(八)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8(九)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8(十)加强园地林地草地土壤环境管理 .9三、严格

2、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9(十一)建立调查评估制度 .9(十二)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 .10(十三)落实监管责任 .11四、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3(十四)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132(十五)加强海岸带环境保护 .13(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14(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15五、加强污染源头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15(十八)严防严控工矿污染 .15(十九)严格控制农业污染 .18(二十)减少生活污染 .19六、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21(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21(二十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21(二十三)有序开展

3、治理与修复 .22(二十四)强化治理与修复过程管理 .22(二十五)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24七、创新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24(二十六)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机制 .24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25(二十七)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25(二十八)加大重点行业执法力度 .25(二十九)加强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 .26九、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27(三十)加强科技支撑 .27(三十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83(三十二)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28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29(三十三)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29(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 .31(三十五

4、)加强社会监督 .31(三十六)严格目标考核 .33附件 .35附表 1 蔬菜产业重点县名单 .35附表 2 “菜篮子 ”基地和 “菜篮子”培育基地名单 .35附表 3 生猪大县名单 .35附表 4 部分重点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清单 .35附表 5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分工 .36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 目 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落实土

5、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要求,坚持“预 防为主、保护优先、 风险管控” 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 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力推动阳江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工作目标到 2018 年底,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到 2020 年,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

6、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到 2030 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主要指标到 2020 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到 2030 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一、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按照省统一要求,编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工作方案。充分利用

7、和整合我县已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和林地,围绕已发现的重点土壤污染区域和污染源影响区域,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并协同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调查,初步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6 年底前,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工作方案编制。2018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并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由县农业局牵头建立农用土3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 10 年开展 1 次农用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县农业局牵头、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卫计局等参与)(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

8、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编制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方案。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公用设施用地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筛选出重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构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2016 年底前,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方案编制。2020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 10 年开展 1 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

9、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委参与)(三)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编制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工作方案。以电镀、制革等工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关闭搬迁工业企业地块环境排查。42016 年启动排查工作方案编制;2019 年底前,完成排查工作,掌握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要配合第三方资质公司及时做好重点行业新增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环境排查,积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污染治理修复,加强监管。 (县环境保护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四)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由县环保局会同县

10、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部门,抓紧建设县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省、市统一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加强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数据共享,建立并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2017 年底前,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部门将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及其相关数据报县环境保护局汇总。2018 年底前,按照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的原则,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风险点位、背景点位,完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并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适时发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县环境

11、保护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参与)结合我县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情况,进一步提升土壤环5境监测能力。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配合阳江市环境监测站做好土壤环境监测采样工作。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制定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培训。2017 年底前,建立全县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才资源库和专家库。 (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五)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数据,整合农用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等土壤环境调查结果,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12、科学规划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现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开展补充调查,进一步摸清我县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强环保、农业监测部门土壤环境常规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17 年底,基本建成我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2018 年底前,完成全县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并投入运行,监测频次与省控土壤监测点位保持一致。建立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及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对排放重点防控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环境质量监测,逐步扩大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范围

13、和数量。2020 年底前,6按照省、市要求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局等参与)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以耕地和园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环境详细调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 年底前,完成分类清单,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 (县农业局牵头,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参与)(七)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对未污染的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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