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 春 市 第 十 中 学 2017 年 度 维 修 改 造 工 程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JM-2017-07-9650项目编号:JLDF2017-0705招 标 单 位: 长春市第十中学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盖章)2017年 7月 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 办法 .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第五章 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 .51第六章 图纸
2、(电子版) .5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3第 1章 招标公告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4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二次公告)(资格后审)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3、已由长春市教育局以长教规划函字【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第十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2.2 招标范围: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宿舍楼防水局部维修,修建教学楼西侧及北侧围墙,校区内道路铺设柏油马路,更换宿舍楼地沟暖气管道。综合楼、宿舍楼消防改造。体育馆墙面乳胶漆,教学楼、宿舍楼墙砖、地砖局部维修,宿舍楼厕所、水房地面防水改造,宿舍水箱盖改造,木门维修,综合楼、体育馆外墙局部粉刷,正厅白钢大门,室
4、外水箱保温改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大屯街 505号,长春市第十中学校园内;2.4 工程发包价:238.9958 万元,暂列金 16.56万元;2.5 计划工期:2017 年 8月 11日至 2017年 10月 9日共计 60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
5、总监业绩 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外埠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备案,提供本
6、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应无在建工程。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3.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
7、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5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
8、开标及随机抽取活动的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违反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册建造师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外埠企业提供);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9、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并在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远创国际A座610室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五、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六、付款方式以财政拨款要求为准。在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以审计
10、结果为准。按市财政相关程序统一办理拨付工程款手续。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以及长春日报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第十中学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屯街 505号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943187725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地址
11、:长春市朝阳区远创国际 A座 610室招标部联系人:赵一联系电话:0431-85350880 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6第 2章 投标人须知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长春市第十中学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屯街 505号联系人:王主任 联
12、系电话:13943187725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远创国际 A座 610室招标部 联系人:赵一 联系电话:0431-85350880项目名称 2017年度长春市第十中学基本建设维修1.1.4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1.1.5 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1.6 建设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大屯街 505号,长春市第十中学校园内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
13、工图纸内全部内容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8 月 1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0 月 9日;总工期:60 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14、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各 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外埠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备案,在省域外备案人员须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须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取消中标资格。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 年至
15、 2016年)不亏损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 年至 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外埠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吉建管20161 号文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6、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长春市第十中学 20
17、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8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及随机抽取活动的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违反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 15天投
18、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其他形式不予接受。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电子版) 、工程量清单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3.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列表原件清单及件数:1. 营业执照副本。2. 资质证书副本(
19、“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信息的真伪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提供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5.项目管理机构团队人员符合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的材料。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
20、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8.近三年(2014-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亏损(在 201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9.近三年(2014-2016 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证或验收报告)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
21、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10.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2016 年 9月至 2017年 3月社会养老保险电脑系统打印证明并加盖公章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等)及依法纳税证明。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
22、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9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及随机抽取活动的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违反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2 投标报价 执行发包价及其主要内容。3.3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天。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或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应符合吉建管20174号文件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长春市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户名: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3307014400
23、000016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春分行民丰大街支行电话:88779873(交易中心) 、89217366(银行)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并在开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将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招标公司。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5.1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
24、方案 不允许3.7.1 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言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如有修改,除了按招标人书面请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的盖章和签字(盖章不能代替签字)等都要求是原件或真迹,不得复印。4.投标文件正本须加盖骑缝章(公章) 。3.7.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3.7.3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
25、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用纸统一使用A4规格复印纸。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长春市第十中学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开标室收件人: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17 年 8月 7日 8时 30分(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
26、 8 月 7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8月 7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开标室长春市第十中学 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7-07-9650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10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顺序进行。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人组成,由经济和技术方面社会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
27、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是否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发包价发包价为:238.9958 万元。注:1.风险费已计入发包价中,实际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2.发报价其中包含暂列金 16.56万元;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发包价有疑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投标监管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编制发包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及时核实,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核实结果。10.2 工程质量保修期 执
28、行国家标准。10.3 履约、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应符合吉建管20174 号文件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履约担保缴纳(提交)时间: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日内将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保函原件。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 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
29、,并 在 封 套 封 口 处 加 盖投 标 单 位 公 章,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 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并现场核验身份,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投标。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参加开标和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和抽
30、取中标候选人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投标。3. 参加开标和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报名时一致。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10.7 中标公示本工程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日,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内无疑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示结束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
31、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 容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