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长春市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长南安委字2017 1 号关于印发长春市南关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 号)要求和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定于 2017年 7 月至 10 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长春市南关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 年 7 月 13 日 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3 日印发2长春市南关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
2、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委明电20173 号)和省、市安委会要求,定于 2017 年 7 月至 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决压实责任,通过开展“两化”创建活动,深入落实“五个一”工程。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执法处罚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
3、负责与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领域、全流程、全天候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二、组织领导3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由杨大勇区长为组长、各位副区长、开发区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区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大
4、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调度、督查和总结等工作。各街乡也要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督办、调度和总结等工作。三、检查的重点内容(一)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层面。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5、强化全员岗位操作规程情况;实施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的“两化”创建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4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制定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情况;建立班前警醒、班中提醒、班后反省制度情况。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
6、识、评估、分级、公告及绘制风险等级电子图,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及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制度执行及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监管平台)上报的情况;近年来各街乡、各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7、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5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6.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公示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在显著区域设置“四一一”社会监督公示板、版面中涉及企业信息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责任人发生变更是否及时更新调整并录入综合监管平台。(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层面。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及落实“四一一”社会监督公示制度,强化安全
8、生产责任措施情况;明确地方党委 7 项安全生产职责、政府 8 项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权责清单情况;推进部门职责法定化、制作权责清单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情况;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完善执法处罚、事故信息联网直报、“一票否决”、“黑名单”制度等情况。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执法处罚情况,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
9、实情况;针对容易造6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落实“四个严格”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安全准入标准,严格特殊场所安全管控,严格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 ,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情况;关停退出有关企业情况;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开展“两化”创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制定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情况;加强信息化监管、公路道路安全防护等安全基础工程建设情况。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城市运行安全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
10、建筑施工、电力、城市轨道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5.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情况,明确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情况,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情况;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6.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施工工地,深基坑、地下建设工程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及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完善汛期应急响应机制,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7机制,强化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警预报,准确地掌握汛情、气象情况
11、;做好汛期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情况。各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区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纳入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实施方案。四、检查范围及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组织分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所有街乡、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为确保检查效果,明确事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组织实施部门如下:(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交警大队负责路面交通秩序管控的专业监管。(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商务局、民政局、卫计局、教育局、文体局和人防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及单位安全监管;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质监分局依法实施专业监管。(三)建筑
12、施工安全。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业局负责水利设施建设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四)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商务局负责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监管;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质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专业监管;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五)烟花爆竹安全。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商分局负责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安监8局负责综合监管。(六)城市燃气安全。住建局负责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管;消防大队依法负责专业安全监管。(七)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及有限空间企业安全。商务局、农业局负责涉氨制冷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发改局、商务局、农业局负责粉尘涉爆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发改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
13、局和人防部门负责有限空间的行业安全监管;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八)电力企业安全。发改局负责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九)城市地铁、轻轨安全。住建局负责建设期间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改局负责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发改局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十一)民爆物品安全。发改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十二)特种设备安全。质监分局负责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十三)农机、农药安全。农业局负责农机、农药行业安全监管。(十四)水利及渔业安全。农业局负责水库、塘坝、河道 (湖泊)堤防等水利设施及渔业生产等行业安全
14、生产监督管理。9(十五)林业安全。农业局负责林场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六)旅游安全。旅游管理中心负责旅行社、旅游单位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七)各街乡、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717 号)要求,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大检查工作。五、检查形式(一)企业自查。各企业制定本单位安全大检查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经企业法人代表签
15、字后通过综合监管平台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二)行业(专业)检查。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并进行督查、抽查,充分利用综合监管平台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三)属地检查。各街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10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组织本单位科室及企业自查自改,确保大检查工作尽快在基层全面启动
16、。层层组织对本地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各街乡要对辖区内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四)联合执法检查。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行业、专业和综合监管部门,针对上半年事故多发频发的街乡、行业、企业进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双重预防机制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及违法违规情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五)区级督查。区安委会将成立由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带队,行业部门、专业部门、综合监管部门和专家参加的督查组,对各街乡、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 实行督查包保负责制。区安委会办公室每月负责调度汇总一次情况。六、时间安排从 2017 年 7 月至 10 月,集中 4 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 月)1.各街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