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8年2月0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一总则 .5二招标文件 .6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五开标及评标 .10六授予合同 .12七履约保证金 .12第二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 .14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 .17格式1、投标报价表 .18格式2、投标函 .19格式3、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20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1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格式6、项目代建保修服务承诺书 .2
2、3格式7、拟选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24格式8、项目代建管理方案 .25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26第五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54一、评标委员会组织 .55二、评标内容 .55三、评标程序 .55四、评标细则 .55五、资格审查表 .58六、符合性审查 .59七、综合评分表 .60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2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 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镇龙片区,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9534平方米,实际平整面积为平整面积约119144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绿化等。其中,填土方约538825立方米,
3、挖土方约1887797立方米,挖石方约307520立方米,排水沟(管)长约13410米,边坡支护及绿化约26174平方米,场地围墙约12240米,新建道路面积约1200平方米。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建设地点 广州市开发区镇龙片区,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项目概算投资额 投资总额为 12328 万元,其中建安费 9952 万元,其他费用 1789 万元,预备费用 587 万元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 招标控制价为:284.92万元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暂定为5个月。招 标 人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公告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代建单位取得本招标
4、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使用人使用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内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2.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5.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5款。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
5、价款的10%。答 疑1.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方式2.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3.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6.1款。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组成。两部分文件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以及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文件1份(CD-R光盘,先独自封好)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开 标 会 时间: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地点
6、: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3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日16时00分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8826419235 传真号码:82219477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
7、第四十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1)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8、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招标人经查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行贿记录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二、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上述情况的,则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4一总则1.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1.2 项目建设地点:镇龙片区,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1.3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9534平方米,实际平整面积为平整面积约119144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
9、支护及绿化等。其中,填土方约538825立方米,挖土方约1887797立方米,挖石方约307520立方米,排水沟(管)长约13410米,边坡支护及绿化约26174平方米,场地围墙约12240米,新建道路面积约1200平方米。1.4 项目总投资:投资总额为12328万元,其中建安费9952万元,其他费用1789万元,预备费用587万元。1.5 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以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作为代建费用计算的基数,代建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 284.92万元。(代建服务费最终以相关财政主管部门结算审定价为准)。1.6 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
10、提供包括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1.7 项目工期要求: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项目工期:暂定为5个月。2.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3. 保密事项3.1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图纸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招标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4. 投标人知悉4.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
11、对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5. 保证5.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5任。6. 现场踏勘、答疑6.1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2 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有关安排。6.3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
12、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6.4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6.5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6.6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6.7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
13、答疑纪要。6.8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7. 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具体内容组成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9. 招标文件的确认9.1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天内6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9
14、.2 投标人应毫无遗漏地审阅招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9.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
15、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0.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 投标文件的语言11.1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所有
16、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部分等内容组成。12.2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详见招标公告。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12.3 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2.3.1 投标报价表(按格式1)12.3.2 投标函(按格式2)12.3.3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按格式3)12.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格式4)12.3.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5)712.3.6 投标人对本项目保修服务承诺书
17、(按格式6)12.3.7 拟选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格式7)12.3.8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按格式8)12.3.9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手持递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均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特别提示
18、: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13. 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3.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在规定地方盖章和签字。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14.2 所有投
19、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4.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4.4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2)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14.6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代建合同。(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未
20、按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8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投标保证金不予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要求16.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按招标文件相关格式的规定及要求正确签署、盖章。16.2 未按
21、规定正确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3 投标文件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分别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标明“正本”或“副本”。16.5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的封面均必须加盖公章,并经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6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光盘(先独立包封)一份。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的字样。16.7 投标文件
22、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6.8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递交17.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18.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1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16时00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