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 州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职 工 减 少 登 记 表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客户号:资金性质(请打“”选取其中一种):一般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补贴第 页/共 页 序号 姓 名 个人客户号 证件号码 减少原因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本页合计减少人数 (首页填写) 各页合计减少人数单位代理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办理须知见背面 此表一式两联(中心和单位留存)办 理 须 知一、职工因退休、退职、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工作)关系的,单位应填写本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职工办理减少(停缴)登记手续。二、减少原因填写代码:01解除劳动关系;02调动工作;03离、退休(退职);04停薪留职;05死亡;06内退。三、填报本表时,资金性质只可选择一种,涉及多种资金停缴的,需分别填报。四、萧山区、余杭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减少(停缴)业务的,仍按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五、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单位代理人授权登记制。单位代理人由单位授权,经公积金中心登记后,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