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业委员会执法检查事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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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实施主体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描述 备注1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检查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三)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四)查阅、复制合同、票据、 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五)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

2、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六)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 2 -场所。2肥料生产经营使用检查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 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 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

3、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肥料生产经营使用者执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3 种子生产经营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农业 、林 业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种子执法人 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 、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种子监督检查职责时,有 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二)对种子进行取样测试、 试验或者检验;(三) 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生产经营档案及其他有关

4、资料;(四)查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种子生产经营者执行种子法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 3 -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六)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 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 的监督管理工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

5、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 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5畜禽的遗传资源利用和畜禽繁育、饲养、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畜禽的遗传资源利用者和畜禽繁育、饲养、经营者执行畜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 4 -检查 牧法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6 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 的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奶畜饲料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生鲜乳 质量检测抽查。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一)对 奶畜养殖场所、生 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实施现场检

7、查;(二)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查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奶畜饲养者和生鲜乳收购者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 5 -阅、复制养殖档案、生鲜乳收购记录、购销合同、检验报告、生鲜乳交接单等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鲜乳;(五)查封涉嫌违法从事生鲜乳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收购、贮存、运输生鲜乳的车辆、工具、设备。7 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检查兽药管理条例 第三条

8、第一款 国务院兽 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应当对兽药生产 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 检查结果。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者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4.依法公开8 水产养殖兽药使用检查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 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

9、以及水产养殖过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对水产养殖者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禁止性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 -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4.依法公开9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 对生产、销售的 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

10、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 、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 权查封、扣押。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农产品生产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 者1.未发现问题

11、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7 -10 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 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被检查的研究、试验、生 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单位和个人、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其提供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资料;(二)查阅或者复制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 或者进口、出口的有关档案、账册和 资料等;(三)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问题作出说明;(四)责令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五)在紧急情况下,对非法研究、试验

12、、生产、加工、经营 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或者扣押。或者农业转基因进口和出口者执行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 8 -11 非法焚烧秸秆检查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一条二款 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 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农业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单位和个人是否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进行检查1

13、.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12 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六条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13 动物防疫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 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

14、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 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 、运输者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 输者执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 9 -督管理执法工作。 行动物防疫法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14 畜禽屠宰检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

15、监督检查。畜牧 兽医行政主管部 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猪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三)查阅、复制有关记录、票据以及其他资料;(四)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 10 -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 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16、,不得拒绝 、阻 挠。15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 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五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野生动 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 检查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给予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应当对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对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者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3.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4.发现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5.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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