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类别序号违法事实违反何项规定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违法事实细化情形 裁量标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恢复原状,不良影响和后果轻微的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不良影响和后果较小的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不良影响和后果较大的处七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款水 资管理 源 类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未经水行
2、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恢复原状,不良影响和后果严重的处九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类别序号违法事实违反何项规定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违法事实细化情形 裁量标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的,或日取地表水五百立方米、地下水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未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的,或日取地表水五百立方米以上一千立方米以下、地下水五十立方米以上一
3、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未在限期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日取地表水一千立方米以上二千立方米以下、地下水一百立方米以上二百立方米以下的,或者在地下水限采区取水的处六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款水 资 源管理 类2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4、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或日取地表水二千立方米、地下水二百立方米以上的,或者在地下水处九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3禁采区取水的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类别序号 违法事实违反何项规定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违法事实细化情形 裁量标准因客观原因逾期或拖欠,在限期内缴纳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的 可免于罚款因客观原因逾期或拖欠,但未在限期内缴纳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的,或者因主观原因逾期或拖欠,但在宽限期内缴纳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的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至二倍的罚款因主观原因逾期或拖欠,且未在限期内缴纳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的,加收滞纳金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二倍至四倍的罚款;水 资 源管理 类4拒不缴纳、
5、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无故逾期、拖欠或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加收滞纳金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四倍至五倍的罚款4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类别序号 违法事实违反何项规定 处罚依据
6、处罚标准 违法事实细化情形 裁量标准节水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 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水 资 源管理 类5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全社会节约用水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河北省全社会节约用水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擅自投入使用的 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5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
7、准类别序号 违法事实违反何项规定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违法事实细化情形 裁量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补办有关手续,或者拆除或封闭取水工程的 可免予罚款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工程或设备规模日取地表水二百立方米以下、地下水二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工程或设备规模日取地表水二百立方米以上五百立方米以下、地下水二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水 资 源管理 类6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十九条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
8、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工程或设备规模日取地表水五百立方米以上、地下水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6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类别序号 违法事实违反何项规定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违法事实细化情形 裁量标准在限期内安装计量设施,并缴纳水资源费的 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在限期内安装计量设施,并未缴纳水资源费的 处八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在
9、规定期限内安装计量设施、缴纳水资源费的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水资源管理类10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拒不安装计量设施,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的 吊销取水许可证7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类别序号 违法事实违反何项规定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违法事实细化标准 裁量标准在限期内更换
10、或者修复计量设施的 可免予行政处罚逾期三十日以内不更换或者不修复计量设施的 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三十日以上不更换或者不修复计量设施的 处八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水资源管理类11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拒不更换或者不修复计量设施的 吊销取水许可证8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类别序号违法事实违反何项规定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违法
11、事实细化情形 裁量标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未在限期内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六万以下罚款未在限期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处六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款水资源管理类15经营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的服务行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私接管道取水,擅自拆改计量设施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在一年内实施同一违法行为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九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