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 目的为了使疑难病尽早确诊,并提出合理的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二、 定义凡科内遇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标准。三、 职责1. 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2. 超声科医师负责执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3. 超声科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4. 医务部主任监督和检查全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5. 医疗院长、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疑难病例讨论的执行。四、 程序1. 讨论对象各种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的病例、病情复杂的病例。2. 讨论提出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本科医师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医务部,医疗院长参加或者由医务部组织全员性讨论。3. 讨论前准备讨论前由经治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参加讨论人员应查阅相关医学资料,认真准备。4. 讨论程序 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旨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