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一一般物品管理制度1护士长或由护士长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病区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2管理人员要掌握各类物品的领取、使用时间,做到定期清点、保养维修,提高使用率3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丢失各类物品,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借出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物人要签名,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5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二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区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配合。3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清点、收回。4脏衣、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部人员收洗。5病区的被服,私人不得借用。三病区药品管理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临床病种和需要,经专业主任审核,报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审批设置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不得使用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