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控制制度为规范我院病历书写管理,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四川省打印病案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制度。一、 病历质控责任1、 医院建立病历三级质控体系,一级质控由科室质控组长负责,二级质控由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负责,三级质控由医务科质控医师负责。2、 科主任是科室病历质控的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分管护理文书质量,并有责任对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和护士(护师)是相应病历文书的直接责任人。3、 科主任和护士长应全面把控科室病历的运行情况,把对病历内容的检查列为每日工作的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病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指导修正。对于科内病历存在的问题应经常组织科内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4、 医务科对运行病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病历评比和奖惩的依据。5、 医务科质控医师对出院病历进行第三级质控,检查发现的问题返回科室修改,并对返修病历记录在案,作为对科室病历评比和奖惩的依据。6、 科室应建立相应的科室病历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