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幼儿园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我园幼儿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园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危害人类健康的鼠、蚊、蝇、蟑螂、蚤类等生物。凡在我园区域范围内任何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履行防范和消灭病媒生物的义务。第三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坚持以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改造环境、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采用专业队伍防制相结合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全园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本园的实际,制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划,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各级工作人员及其组成部门分工合作,实行目标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实行“谁主管、谁监督”的治理方案。第五条 容易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应当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并严格控制病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