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镇独山小学教师周转房住房协议书甲方:白果镇独山小学 法人代表:史洪富乙方: 为了确保我校教师周转房有效周转使用,切实解决我校教师住房的困难问题。更好地管理使用教师周转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同意拟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一、 入住的教师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出租、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2、 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教师根据个人实际需装修者先报经学校批准后再装修,但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住房时,学校不承担其装修的一切费用,也不能向学校及下一位入住教师提任何要求3、 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安装的橱柜等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且个人拆除时不得损坏原有相应设备、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4、 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的设备、设施。住房内易耗品(如水龙头、日光灯、开关、闸阀等等)由居住人自行负责维修或者更换。住房外属公共设施的需更换或维修的由学校负责处理,若有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5、 乙方入住期间所使用的电费须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