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深度解读讲义2018-04-11因监察法出台,刑事诉讼法被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的条文有: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8条、第148条以及第二编第二章第十一节关于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有关规定。受到监察法影响的条文有:刑事诉讼法第37、115条、六机关规定第1条、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6条第2款、高检规则第64条、第112条第1款、第117条第2款、第173条、第196条第2款、第263条、第329条、第382条第4款、第402条、第407条。一、监察委的性质监察委的性质监察委是监察机关(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二、监察委工作的原则独立行使监察权【类似于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