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值班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防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失泄密隐患及安全风险,确保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熟悉各个安装地点的情况,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二、监控室应保证运行正常,监控人员实行三班轮换制,全天24小时值班,上下班时做好岗位交接手续。 三、监控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四、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五、值班人员在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监控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来监控室的人员也应作好登记。六、值班人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探头和转动探头方向。 八、监控主机为专用设备,不能用于其它工作。不得在监控主机上安装任何与监控无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