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视频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监控人员必须服从于带班干部的管理,认真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监控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 3、监控人员在监控过程中,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盗窃作案嫌疑人,要及时、准确地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跟踪,及时抓获,并上报带班干部。 4、监控人员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上下班时要做好交接班手续。在交接班过程当中,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登记本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5、监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确有急事,应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并有人顶替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并承担主班的工作责任。 6、监控人员应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存放于监控室内。 7、监控人员应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凡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应先填写申请表,值班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或带班干部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