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摘要(详见招标文件)三、供货范围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监控设备批1四、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制造厂商完整的、技术先进且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专业产品,其技术性能能满足各项技术参数和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若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附件不全或不能运行,卖方应无偿补全、完善或更换,并承担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2、设计要求:1)高可靠性;2)系统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可升级性;3)操作简单方便。3、提供产品说明原件(包括彩色图片、技术性能说明及参数等)及生产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或技术说明书。4、本章技术要求仅为对产品的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按国际及国内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条例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和承诺。技术要求中未列的,投标人认为须加以补充的内容,技术条款须特别注明,并提供相应资料。5、 预中标人若不是制造商,需在预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公告发布前)将制造商出具的供货证明原件送达采购单位。(二)技术参数 1、 规格要求在原有的设备基础上进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