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法的理论基础1、心理学理论基础:主要受冯特“语言心理中起主要作用的不是思维,而是感觉”而“最强有力的感觉又是由音响表象所引起的”的观点影响。因而特别强调“以口语为基础,以模仿为主”,努力运用各种直观手段,尽可能地使词语的声音与词语的语义结合起来。直接法主张“用外语教外语”也有一般心理学理论的依据。一般心理学认为,获取信息的感觉器官在学习中参与越多,所得到印象就越深,越容易记忆。吉布森认为,对人类学习和生活起重大作用的是五大知觉系统:基本定向系统、听觉系统、触觉系统、味嗅系统和视觉系统。它们分别从体内外环境中获得不同信息,产生不同知觉。直接法提出口语先行,以直观手段进行教学,正是调动了视觉、听觉、触觉、言语动觉整体配合、协调而起作用。心理学的“皮层痕迹说”认为联想是记忆的基础,直观手段容易吸引学习者的注意并产生联想,联想越充分则记忆越牢固。心理学的实验也认为“重复可以看作是巩固原有记忆痕迹的过程。”即:复现率越高,越容易在记忆中保留。直接法“用外语教外语”,为学习者创造了良好的语言环境,客观上加大了目的语的复现频率,提高了记忆的有效性。2、教育学理论基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