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制度1、认真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档案,按时上报相关资料。2、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电子档案。3、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尽最大努力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4、及时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管理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3、通过多种途径筛查和发现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慢性病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4、对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的面对面的随访和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5、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管理知识讲座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