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亮视点营运标准手册北京亮视点眼镜有限公司营运标准手册总 则第一条:阅前须知本手册为北京亮视点眼镜有限公司所有,本营运标准手册只按合约要求提供给北京亮视点眼镜有限公司及其加盟眼镜零售企业使用,任何其它企业不得拥有、阅读、传播。同时,本手册包含有未经北京亮视点眼镜有限公司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公开之机密内容,任何阅读过本手册内容的人员均有义务并须采用一切可能的保密措施保证本手册的内容不被非法传播。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手册系北京亮视点眼镜有限公司集合国内眼镜行业数年咨询经验编制,适用于北京亮视点眼镜有限公司及其加盟眼镜零售企业的所有员工。第三条:使用说明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包括销售、加工、验光、收银、第二工作等各项流程、标准,皆按本手册内容执行(值班长工作标准和仓管人员工作标准见值班管理手册和物流管理)。第四条:使用期限本制度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之前规定若有与本标准内容相悖者,以本标准内容为准,今后若有新版,以新版为准。第五条:关于本制度的修改与解释有关本营运标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