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说明:1、抽查主体,主要是指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确定的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全监管部门。2、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企业,下同)进行随机抽查的,以清单所列的相关重点事项为主,同时参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随机抽查综合事项。3、抽查频次,一般按年度计算,有两个统计分析口径:一是以抽查对象为标准,即对某类生产经营单位在一年内的抽查次数及其在相关执法数据中的占比;二是以抽查事项为标准,即对某一事项在一年内抽查的次数及其在相关执法数据中的占比。抽查频次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参照清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和调整
2、。4、清单中行政法规所列的国务院令号、部门规章所列的部门令号是公布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令号,相关法规规章修改的,其文本以最新修改为准。5、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目录附后。 4 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综合事项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1生产经营单位(下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2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4从业
3、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4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 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5 总局令第 44 号)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建
4、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7 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8 安全设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9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部门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6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11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1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1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1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15 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6 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8 号)16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监管部门一、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项规定的,针对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6、定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二、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期间,每年检查一般不少于 1 次。17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过程控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2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2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 7 二、职业卫生随机抽查综合事项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1 用人单位(下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设立条件符合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各级安
7、全监管部门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8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3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4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事项警示说明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8 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
8、伤工作场所应急设施设置或者配备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7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8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9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10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
9、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1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1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技术服务规范性和客观真实性情况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0 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 每 5 年覆盖 1 次。 9 三、非煤矿山企业随机抽查重点事项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1非
10、煤矿山(通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大、中型地下矿山、露天矿山以及三等以上尾矿库一年检查一般不少于 1 次;大、中型地下矿山、露天矿山以及四、五等尾矿库每年检查一般不少于 2 次。1.1 基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审查和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1.2 证照齐全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1.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1.4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10 1.5 安全投入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1.6 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
11、、设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1.7 图纸真实性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4 章1.8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2 地下矿山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2.1 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4 号)2.2 安全出口情况矿山安全法第十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6 章 11 2.3 主通风机运行监控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6 章;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08)第 6 章
12、2.4 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情况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第 4章;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11)第 5 章2.5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第 4章2.6 顶板监测管控和采空区普查、治理、监测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6 章2.7 探放水制度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6 章2.8 提升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6 章 12
13、 3 露天矿山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3.1 爆破安全距离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9 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第 13 章3.2 按设计参数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 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5 章3.3 中深孔爆破作业落实情况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9 号)3.4 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情况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9 号)3.5 按设计控制边坡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5 章3.6 按设计控制排土场堆置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 5 章;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第 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