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经济法概论重要概念资料仅供参考第一章 绪论1、经济法:经济法是国家规范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它经济组织等)资格的确定、市场主体活动的范围、市场主体相互关系的处理、市场经济秩序调控、社会与市场利益平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人们相互之间结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况。4、支配权:某一权利主体对权利客体进行法律允许与规定范围内的支配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属于支配权。5、形成权:某一权利主体,仅依自己的意思表示,在法律允许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某一权利的产生、变更、消灭,而不需要征得对方主体的同意。如债权中的撤销权、代位权,代理中的追认权等。6、期待权:引起权利产生的法律事实的一部分有效发生,其它部分尚未发生,则当事人能够期待在全部法律事实发生后,依法取得权利。如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尚未到期的债权等。7、请求权:依据已有之法律确认的权利,要求她人(往往是法律关系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