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近年来,中小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和上下学途中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确保孩子安全成长,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自觉承担起监护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重点做到“22个不准”: 不准孩子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孩子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孩子盲目下水施救;不准孩子在公路、铁路、交叉路口违规骑车、行走、追逐、逗留;不准孩子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不准孩子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出行;不准孩子乘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出行;不准孩子食用发霉、变质、过期的食物;不准孩子食用“三无”食品;不准孩子采食野生菌和野果;不准孩子在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的气候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