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工作,明确修理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控制船舶修理成本,保证船舶高效营运,制定本规定。船舶坞修及小修修理规定1.对船舶修理级别的划分及工作内容1.1坞修 1.1.1船舶船体(包括护舷材)除锈油漆换锌板、锌块、描水尺、水字、打水线。 1.1.2检查修理轴(尾轴)螺旋桨、导流管、舵,测量间隙留记录,必要时换新。 1.1.3检查全船水堵及测深仪传感头,船体外板测厚,绘草图留记录。 1.1.4检查修理海底门、通海阀、海底箅子除锈油漆换锌块。 1.1.5锚链出舱除锈油水罗松,检查锚链连接卸扣(或连接链环)、锚卸扣、转环,测量锚链直径,留记录,必要时倒头使用锚链。 1.1.6锚链舱除锈油漆。 1.1.7排除解决运行中对船体水下设施所造成的缺陷故障。 1.1.8解决排除非进坞不能施工的船体及船舱等部位所存在的问题。 1.1.9全船做全面的除锈油漆处理,其中除锈见白的等级要求水线以下外100%,水线以上甲板以下为30%。 1.2小修 1.2.1主机部分 -取机油样及拆卸各种仪表报送公司机务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