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协议甲方:*剧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住址:联系电话:乙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媛媛联系住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2号顺迈金钻8B联系电话:*剧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 是全国首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歌舞类专业表演院团, 主营歌剧、舞剧、综艺演出等形式的舞台艺术创作、表演以及创意设计、设备租赁、舞美制作、文化交流、艺术培训、咨询等业务。其下设的艺术培训中心,提供青少年舞蹈、声乐、主持等艺术培训服务。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创艺天地”)专注于文化交流、艺术培训、影视传媒等业务。创艺天地凭借其专业的团队、敏锐的商业视角、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以及强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目前国内竞争激烈的文化娱乐行业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双方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艺术培训合作办学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如下:一、 合作模式及合作方向依托甲方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乙方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