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学校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三、主管部门本制度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四、奖励(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计功、计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教学方面的创新,班级升学率达98%以上。3.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学校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5.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7. 每学期(或学年)评出一个或两个优秀班组,可获得相应奖励,并授予“优秀集体”称号。8、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五、处罚(一)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个月的绩效奖金;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