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黄浦区艺术品拍卖委托合同范本(2018试行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制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范本由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以上海市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2008版)为基础,并结合艺术品拍卖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当事人在委托拍卖活动中可以参照使用。二、本合同范本签约对象为委托人与拍卖人,请当事人在签约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三、本合同范本涉及文物的,拍卖人须持有“文物拍卖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四、本合同范本所称“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并通过拍卖活动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五、本合同范本所称“保留价”是指委托人确定的拍卖标的转让的最低价格。六、在签订本合同范本时,委托人应详细列明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形态和状况等情况,履行拍卖标的的瑕疵告知义务。七、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委托人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内容。八、对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当事人可在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中约定,需要作补充的,可以订立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