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的那些事儿一、办理政策依据是什么?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这些规范性文件在任何一个门户网站上都可以找到2、要具备哪些申请条件呢?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可以具体指导你着手办理了 3、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一)注
2、销登记申请书(说明申请注销的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审查文件(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直接登记的不需提供);(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申请表;(四)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五)业务主管单位领导的清算小组(直接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领导的清算小组)出具的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签字)、债权债务公告(公告需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提交报纸原件)、剩余财产处置方案;(六)理事会会议纪要。*以上材料我们为您准备了范本和模版,在网上办事大厅都可以下载四、办理流程五、承诺时限即受理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办结*请您放心,我们会尽量提前为您办理完结6、温馨提示申请 受理 审查 决定 公告(一)经审查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办理银行账户注销等相关事项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专用章、办事机构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二)办理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