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五星评价办法实施方案(修订稿)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教基一201410号“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等重要文件为指导,充分体现“学校好不好、百姓说了算”的思想,以各界满意度为主要指标,以 “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 为立足点,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根本宗旨,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发展。坚持评价改革,切实贯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等重要改革思想,实现教育评价的多样性、开放性和引领性,营造良好生态素质教育,全面打造园区素质教育升级版。二、评价体系本方案共分二大部分五项内容,合计1000分。第一部分:内涵发展指标合计700分:包括学校发展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和学生发展水平三项,主要评估学校管理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健康成长等;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