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分计算方法由于不同课程教师评分标准不一致,存在有的课程成绩偏高,而有的课程成绩偏低等现象,使选不同课程的同学之间成绩的比较存在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经研究,从 2014 级研究生起,综合测评成绩分按以下方法计算。以研究生所修课程实际成绩为计算依据,按照下述公式计算折算成绩:1、计算单门课程平均成绩njjicP1 ),1(Ni式中: 为计入成绩的课程门数, 为第 门课程的平均成绩(以NiP课程为基准,各年级各专业选同一门课结果一并计入) , 为第 门jCi课程第 个学生的成绩, 为学习第 门课程的人数。jni2、计算总平均成绩(一个学期同年级同专业)NiiP13、计算第 门课程平均成绩与总平均成绩的比率iPii4、计算某学生第 门课程的有效成绩)2(iiicC5、计算学期最终测评成绩MiiiiXCA11式中: 为某学生当学期所选课程门数, 为某学生第 门课iXi的学分。6、学年成绩分以当学年两个学期成绩分的平均值计。7、最终成绩分计算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中公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