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实习生管理规定 为规范实习生带教与管理工作,增强带教老师的责任心,提高带教质量,保证药剂科工作有序的进行及实习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特制定本规定。1、 实习生方面1. 劳动纪律 实习期间,除按医院规定的假日外,不另放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医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私自擅离。请假一律凭假条,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责令其中止实习。实习生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遇到急诊抢救或医疗工作需要,应从病人及工作出发,积极参于救护,服从科室及医院安排。 2. 仪容仪表 上班期间,工作服穿戴整洁,不准穿工作服上街或到院外办私事。 3. 服务态度 对待病人应态度诚恳、使用文明用语、行为检点、任何情况下不得与病人或家属顶撞,不准索要病人礼品,接受吃请,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责令其中止实习。实习生不准在药房、病区高声喧哗、聚集聊天。 4. 药房轮转管理 实习生严格按照实习时间安排表进行轮转,不得擅自更改。上一部门实习最后一周,应完成该部门考核及鉴